关于开展人才测评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认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8  


各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才素质测评知识体系,发展人才测评事业,建立人才测评服务行业规范,探索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帮助各企事业单位解决人职匹配、掌握员工需求、规划职业生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等技术性问题,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才测评师”考试评价工作。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受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委托,由浙江省人才市场对符合一定专业资格,满足一定从业年限的专职人员予以定向、专业、系统的培训,学员通过统一规范的考试程序,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颁发《人才测评师证书》(中级)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管理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人员;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测评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培训师资
国内人才测评业权威专家以及具备测评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讲师,集中面授并结合案例分析。

三、培训内容
心理测量学(智力测验、人格测验、成就测验、职业测验)、实用人才测评技术、胜任特征模型和评价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等五部分。

四、考试及发证
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共同颁发《人才测评师证书》(中级),全国通用。

五、人才测评师的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大专毕业、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者;
2、本科毕业,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2年者;
3、人力资源管理、心理测量学,人事管理等专业已获硕士学位者。

六、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长年进行,额满开班,课时为28学时的室内培训,半天考试。
培训地点:杭州

七、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请详细填写《人才测评师证书》考试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费用标准:人民币 2800 元/人,其中:培训费教材资料费2000元;考试及评审费800元。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571-88397130、88396637、88394390(传真)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地 址: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浙江省人才市场)-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三楼培训开发部
户 名: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 帐号:63382600066034
开户行:中信银行凤起支行

认证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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