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起江苏司法考试报名收费调至260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8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日发文决定自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起,将考试收费标准提高到260元,低保考生可凭证减半收费。
  文件中指出,国家司法考试已实现网上考务管理,考试软硬件投入较大、考试时间延长、成本增加,经专项成本监审,同意将我省司法考试费提高到每人次(共考四科)260元,该标准试行2年。对属于城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考生,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减免收费50%。这项考试收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时应当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石小磊)
(责任编辑:杨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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