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必读(中级篇):期权合约-证券从业考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7  
  期权运作机制

  (一)期权合约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合约的内容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日、交易手续费、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 

  交易单位是指每手期权合约所代表标的的数量。小麦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是其相应的小麦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的五分之一。

  小麦期权合约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买卖双方在出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低单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权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权利金波动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这一价格一经确定,则在期权有效期内,无论期权之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执行价格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执行价格间距是指相临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差,并在期权合约中载明。在郑商所设计中的硬冬白麦期权合约中规定,在交易开始时,将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最接近相关硬冬白麦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例如,5月份强麦期权合约挂盘时,前日强麦期货结算价格为1810元/吨。按照就近原则,确定中间(平值)合约的执行价格为1820元/吨,以20元/吨的间距分别向上确定1840元/吨、1860元/吨、1880元/吨三个实值期权,向下确定1800元/吨、1780元/吨、1760元/吨三个虚值期权,分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后,一个月份的期货合约可有14个期权合约挂盘。第一日期货结算价格为1829元/吨,第二日不需要增挂新的执行价格期权合约。若第一日期货结算价格为1830元/吨,则第二日交易时,需向上增挂一个执行价格为2000元/吨的期权合约;若第一日期货结算价格为1809元/吨,则第二日交易时,需向下增挂一个执行价格为1740元/吨的期权合约。新执行价格期权合约的增挂原则为,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均要将期货结算价与中间执行价格进行比较,确保挂出一个与之相近的执行价格及向上、向下分别三个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可供交易。不同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上市后,无论期货价格如何变化及其有无交易量,都将一直挂盘至到期日。

  合约月份是指期权合约的交易月份。与期货合约不同,为了减少期权执行对标的期货交易的影响,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约月份前的一个月内。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权合约能够进行交易的最后一日。

  到期日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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