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 职业资格鉴定招生

来源: 作者:易得优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07-11-27  

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将有重大改革,对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机制。《营销师》是国家2002年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分营销师高级营销师两个等级,今年开考《营销师》职业资格,时间为1123日。为使相关人员能提前做好准备,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将组织《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职业资格名称:营销师
技能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
 
取得高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l
 
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者,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l
培训考核课程:依照营销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  市场营销职业道德、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实务技能  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教材选用: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鉴定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地址:中山市石歧区歧关西路青旅大厦202室
易得优教育培训
电话:0760-8366797 8366798 8366799
传真:0760-8366798 邮箱:edu5678@gmail.com
手机:13631186868 小灵通:6315696
网站:
http://www.edu567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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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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