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政策-公务员考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9  
政策部分:
一、对有关报考资格条件如何理解?

1、凡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1)职位中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才能报考此类职位。报考职位没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在职人员等,只要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2005年10月15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3、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否含18周岁和35周岁?

含。只要是在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均可报名。

二、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具体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了解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考机关直接联系。招考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人事部网站查到。

三、如何填报《报名登记表》?

1、《报名登记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因关键信息填报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2)留学归国人员是指归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归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四、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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