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职业教育领域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30  
日前,市教育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我市职业教育领域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并确定了推进校企合作的7种途径。
这7种途径包括: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市教育局、经贸委将根据“三大基地、六大产业”建设的需要,组建相关职业教育集团;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争取2至3年在全市建立3-5个“双元制”试点县区,同时每个试点县区建立1所“双元制”试点职业学校;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校企联合共建学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我市还将积极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措施。各级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对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根据职能分工,共同解决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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