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到期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02  
2001年广东省自考办组织进行了大规模更换准考证工作,当时办理更换或当年新生的准考证有效期是到2006年为止。为了及时做好准考证更换工作,防止在2007年参加自学考试时因持过期准考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出现,特此通知如下:
1.需要更换准考证(请检查准考证右下角注明的有效期)的考生在今年各次报考期间直接在报考点申请。如果尚未照电子相片的考生应该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自学考试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照相。申请更换准考证的考生在报考点登记、缴交准考证制作费和领取准考证。考生该准考证号上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2、如果尚未更换新的12位号准考证考生必须更换准考证,考生可通过电话16880216(外市考生可通过96040)或上广州招考网通过原13位准考证号查询转换为12位准考证号。
3、持95年前本市发出的号码不足13位数准考证的考生,请持《课程合格证书》先到市招考办自考科换算对应的13位准考证号码,然后通过电话16880216(外市考生可通过96040)或上广州招考网通过原13位准考证号查询转换为12位准考证号,再到报考点按规定办理报考和办理更换新准考证等手续。
4、如果考生的考籍数据有错漏,考生必须要事先填写《考生名册数据错漏登记表》。在确知省考办已经修改好资料后,才能办理更换准考证手续。
5、今后每年都有考生准考证的有效期到期(请检查准考证右下角注明的有效期),考生应注意及时做好办理更换准考证的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自学考试。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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