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转考手续?应注意什么?-自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8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

  (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

  (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自考目前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谨慎对待。

  (3)办理转出手续的时间。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自学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北京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市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

  (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在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须先与外省市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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