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免考与顶替的不同?-自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8  
   自学考试中有免考课程,也有可顶替或称替代的课程,有的考生不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混淆概念造成差错带来重考及漏考的损失。希望广大考生引起重视。

   所谓“免考”是指在大学学习期间包括自学考试某一个专业毕业前学过的课程,大学及自学考试毕业后,再参加另一个专业自学考试或专升本考试,那么所学过的相同课程可以申请免考。是否允许免考要经省自考办批准方有效。

   所谓“顶替”或“替代”是指在自学考试中,学过井考及格的课程(取得合格证者),因更换报考(学习)专业或自学考试计划变更,造成相同、相近甚至不同课程的成绩允许相互通用的情况,俗称顶替,如按原考试计划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2002年以后,在文秘、英语等专科专业可顶替“邓小平理论概况”、“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二门课程,而在金融本科则只能顶替“毛泽东思想概况”一门成绩,课程顶替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依据考试计划,在毕业时将可以顶替的课程合格证上交申办毕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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