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二十世纪下半另一种流行音乐产生了,现在教会所唱很多歌都被称为「现代音乐」,其实是误用了名词。何谓现代音乐(contemporary music)?现代音乐是指二十世纪德布西脱离西洋传统(古典及浪漫时期)之和声与调性观念而创作的新音乐。也就是要能跳出西洋传统和声与审美观,真正进入二十世纪后所表现的艺术才可称为现代,所以台湾教会一般所说的「现代音乐」其实属于十八~十九世纪共晓时期(common practice period)的音乐风格,如John Peterson极度商业化、百老汇(Broadway)娱乐型的教会音乐便属此类,其他如William and Gloria Gaither的许多歌也都属此风格,只是偶而多加了一些节奏与乐器或和声的变化,而产生「现代」的错觉。我们可说这些歌都是现代世界流行的音乐而已,不是真正的现代音乐。真正的现代音乐是指Daniel Pinkham及John Rutter等的作品,如今年6月19日南北神学院诗班在国家音乐厅所演唱Rutter的Gloria。现在年青人所喜爱唱富有节奏及轻快旋律的歌并不是现代音乐,而是十九世纪流行乐风的延伸,在此希望大家能知道这个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