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修订高考非学业加分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8  

省政协委员指出高考加分政策存在漏洞,建议———

本报福州1月7日电(记者张臖)高考加分制度在我省实施已久。昨日,一些政协委员的提案中关注到高考加分制度,认为目前的高考非学业加分制度存在着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考选拔的公平性。

提案背景

多年来,我省高考除学业(如个人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外,还实行非学业加分政策制度。加分项目包括特长(如体育文艺等),出身(如台港澳侨胞、少数民族)、荣誉和政治表现(如省级优秀学生)等,通常一加就是10分甚至20分。一些非学业加分政策制度由于设计不够严密,加分标准弹性空间大,从而导致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部分有权出具加分证明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部分家长通过走关系,甚至是权钱交易,就能弄来一张证明。

近年来,高考加分造假、家长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子女谋得加分照顾、有权出具证明的源头单位出现违规行为的事例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高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造成考生、家长、高校招生部门和高校从事实际教学的教师的不满,破坏了社会和谐。

提案内容

省政协委员陈小慰认为,高考主要衡量的是考生的知识水平,而不是其他。仅仅因为拥有某种身份,或者靠没有物化标准衡量的“突出表现”从而获取了决定性(如未上线的上了线,本三批到了本二批,本二批到了本一批)的高考加分。这不能正确地反映考生的实际知识水平,也不利于这些考生进入高校后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它变成一种特权,给弄虚作假提供了渠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正性,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有一些加分条款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面对目前的新形势,也有修改的必要。

委员们认为,在非学业加分近期无法取消的情况下,有必要做一些修改。陈小慰委员认为省教育部门可以对高考非学业加分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改相关的条款,具体的加分内容应该由社会听证后决定;高考非学业加分项目的评定标准需表述严密,执行时易于操作,不给想利用高考加分钻空子者可乘之机。

同时,非学业加分幅度不宜过大,不宜凭空加上一二十分。一些特殊的身份和人群需要照顾,可在达到某一档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该档次优先录取或享受该档次专业选择优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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