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吉林省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8  
一、 文史类

  重点本科 550分

  普通本科 480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400分

  二、 理工类

  重点本科 570分

  普通本科 480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370分

  三、 文科体育类

  普通本科 350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330分

  四、 理科体育类

  普通本科 293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273分

  五、 文科艺术类

  普通本科 288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240分

  普通专科 186分

  独立学院、民办专科 162分

  六、 理科艺术类

  普通本科 288分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 222分

  普通专科 168分

  独立学院、民办专科 1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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