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人民政府鼓励、扶持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1  

扶持、服务培训机构发展计划

()计划内容

培训机构经镇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资格认定,可享受一系列的免费服务。

()中心认定培训机构资格的条件

1、申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培训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

3、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

4、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培训期限、教学计划大纲及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籍管理、印章管理制度等。

5、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渠道。

()申请程序(参考《小榄镇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

职业培训机构带齐《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法人身份证原本、《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格认定表》(到镇职教办索取),到镇职业技能教育办公室提交申请。职教办在收齐所有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到培训机构现场评估,评估合格后于7个工作日内发证。

经认定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每年由小榄镇职业技能教育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年审。

()经中心资格认定的培训机构,可享受以下服务

1、免费享受由中心举办的培训课程,以提升培训机构办学、管理等方面水平。

2、免费享受由中心提供的宣传平台(电视、网络等途径)。对于一些特殊项目,培训机构可向中心报审,经批准后,中心可协同培训机构宣传发动。

3、对于一些新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可向中心提交方案申请。经镇职业技能教育领导组审批后,给予其项目费用最高30%作为启动基金。

4、学员培训后,由中心协助优先推荐到企业见习,同时可享受优先推荐就业。

5、中心免费为培训机构联系技能鉴定工作。

6、定点机构可在核定的培训项目范围内承办政府鼓励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正式执行时间20071120081231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小榄镇职业技能教育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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