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复习大纲第三章[第十二部分]-报关员考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0  
四、民用枪支弹药进出口管理

(一)非国防工业部门进口军用枪支、弹药(含样品)

必须首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同意,凭以上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件办理进境手续。

(二)体育部门进口的各种射击运动用枪支、弹药(含样品)

必须事先报经国家体委批准,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同意,海关凭以上批准证件核收。

(三)林业、狩猎部门进口狩猎用枪支弹药(含样品)

必须事先报经林业部门批准,进口时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同意,海关凭以上批准证件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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